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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常不徇财

2024-04-05 20:33:18

『居常不徇财』诗句汉字解释:

居:同凥。《说文》凥处也。从尸,得几而止也。引孝经,仲尼凥,凥谓闲居,如此会意。今文作居。“尸”意为“身体不动”,“古”指“古代”。“尸”与“古”联合起来表示“自古以来未曾挪动身体”。居字属于古字族。在古字族里,古字都是声符兼义符。古字族汉字都与“过去的”、“旧时的”之义有关。居的本义是“土著”,引申义为“永住”。可组词为居俭(居家俭约);居恒(安闲度日);居移气,养移体(人的所处环境可以改变人的气质,供养可以改变人的体质)。

常:字义:1.长久,经久不变:~数。~量(亦称“恒量”)。~项。~任。~年。~驻。~住。~备不懈。2.时时,不只一次:~~。~客。时~。经~。3.普通的,一般的:~识。~务。~规。~情。~人。平~。反~。4.姓。

不:其本义为名词,指未经缔结构造而直接使用的树杈上的原始巢居;后引申为禁止、不要,还可表示不是、非等,以上读作bù;“不”借为“否”时,读fǒu。

徇:1.依从;曲从2.对众宣示。3.同“殉”

财:该字的基本字义是金钱和物资的总称,如:财宝;财富;钱财。

『居常不徇财』诗句词语解释:

居常:1、平常、日常。《史记.卷九二.淮阴侯传》:「信由此日夜怨望,居常鞅鞅。」《后汉书.卷五二.崔駰传》:「居常疏食菜羹而已。」

不徇:1、不顺从,不曲从。宋曾巩《寄欧阳舍人书》:“犹之用人,非畜道德者恶能辨之不惑,议之不徇?不惑不徇,则公且是矣。”

徇财:1、不惜身以求财。徇,通“殉”。汉贾谊《鵩鸟赋》:“贪夫徇财兮,烈士徇名。”北齐颜之推《颜氏家训·勉学》:“使汝弃学徇财,丰吾衣食,食之安得甘?衣之安得暖?”

『居常不徇财』古诗词出处:

蜀城哭台州乐安少府(苏颋)

执礼谁为赗,居常不徇财。北登嵔山累坂,东望姑苏台。天路本悬绝,江波复溯洄。念孤心易断,追往恨艰裁。不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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