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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与我食兮

2024-03-18 16:45:30

『不与我食兮』诗句汉字解释:

不:其本义为名词,指未经缔结构造而直接使用的树杈上的原始巢居;后引申为禁止、不要,还可表示不是、非等,以上读作bù;“不”借为“否”时,读fǒu。

与:赐予也。一勺为与。”会意字,以一、勺示意,勺即酌,以物与人不问所欲,当斟酌而与之。与的本义为“赐予”,为实词。虚词“与”是假借字,可作介词、连词和副词。作连词的“与”,从先秦至现在没有大的变化。介词“与”,唐宋以后又产生了新义,如“使”“将”等义,但这些新义在现代汉语中又消失了。副词“与”是“举”的通假字,也是多音字。

我:会意。从戈,从戈。我表示兵器。甲骨文字形象兵器形。本义兵器。基本义第一人称代词;自称;自己;我,施身自谓也。--《说文》;观我生。--《易·观卦》;万物皆备于我矣。--《孟子·尽心上》;又如我行(我这里);我身(我自己;我这个人);我咱(我自。我,我自己);我见犹怜(形容女子容貌姿态美丽动人);我家(自己。我们家);我侬(方言。我)--按上古时代,吾;和我在语法上有分别。吾不用于动词后面作为宾语;今者吾丧我。--《庄子》

食:会意。从饣皂,饣声。本义饭,饭食;食,饣米也。--《说文》。按,六谷之饭曰食。;掌王之食饮。--《周礼·膳夫》。注饭也。;治其粮与其食。--《周礼·廪人》。注止居曰食。;共王及后之六食。--《周礼·馔人》。注六谷之饭。;小人有母,皆尝小人之食矣。--《左传·隐公元年》;甘其食,美其服。--《老子》;孟尝君使人给其食用,无使乏。--《战国策·齐策》;食非多品,器皿非满案,不敢会宾友。--宋·司马光《训俭示康》

兮:文言助词。大体相当于现代汉语的“啊(a)”

『不与我食兮』诗句词语解释:

不与:1、不给。《文选.卢谌.览古诗》:「与之将见卖,不与恐致患。」《三国演义.第六回》:「衮州太守刘岱,问东郡太守乔瑁借粮。瑁推辞不与,岱引军突入瑁营,杀死乔瑁,尽降其众。」不和、不相与。《文选.王融.三月三日曲水诗序》:「至如夏后,两龙载驱,璿台之上,穆满八骏,如舞瑶水之阴。亦有飨云,固不与万民共也。」。

不与我:注释(1):不能和我。诗句:扬之水,不流束薪。彼其之子,不与我戍申。怀哉怀哉,曷月予还归哉?出自:《扬之水》诗经

『不与我食兮』古诗词出处:

狡童(佚名)

彼狡童兮,不与我食兮。维子之故,使我不能息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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