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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与不贪符

2024-06-24 14:48:23

『还与不贪符』诗句汉字解释:

还:形声。从辵(表示与行走有关),瞏声。本义返回;还,復也。--《说文》;还,返也。--《尔雅·释言》;还而不入。--《诗·小雅·何人斯》;吾其还也。--《左传·僖公三十年》;势还不远,可先为起第。--《资治通鉴》;既罢,还内。;还部白府君。(回到府里报告太守。府君,太守。)--《玉台新咏·古诗为焦仲卿妻作》;送儿还故乡。--《乐府诗集·木兰诗》;便要还家。--晋·陶渊明《桃花源记》;复还终业。--《后汉书·列女传》;自南海还。--清·彭端淑《为学一首示子侄》

与:赐予也。一勺为与。”会意字,以一、勺示意,勺即酌,以物与人不问所欲,当斟酌而与之。与的本义为“赐予”,为实词。虚词“与”是假借字,可作介词、连词和副词。作连词的“与”,从先秦至现在没有大的变化。介词“与”,唐宋以后又产生了新义,如“使”“将”等义,但这些新义在现代汉语中又消失了。副词“与”是“举”的通假字,也是多音字。

不:其本义为名词,指未经缔结构造而直接使用的树杈上的原始巢居;后引申为禁止、不要,还可表示不是、非等,以上读作bù;“不”借为“否”时,读fǒu。

贪:属于贝部,与财物有关;另有同名佛教用语、神兽

符:本意是指古代朝廷传达命令或调兵将用的凭证,双方各执一半,以验真假,也指代事物的标记、记号。该文字在《孟子》和《汉书·高帝纪》等文献均有记载。

『还与不贪符』古诗词出处:

赋得沈珠于泉(独孤良器)

沈非将宝契,还与不贪符。风折璿成浪,空涵影似浮。深看星并入,静向月同无。光价怜时重,亡情信道枢。不应无

出自『赋得沈珠于泉』的句子:

  • 皎洁沈泉水
  • 荧煌照乘珠
  • 沈非将宝契
  • 还与不贪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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