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:其本义为名词,指未经缔结构造而直接使用的树杈上的原始巢居;后引申为禁止、不要,还可表示不是、非等,以上读作bù;“不”借为“否”时,读fǒu。
复:形声。小篆字形,下面的意符“夊”,是甲骨文“止”字的变形,表示与脚或行走有关。上面是声符“畐”的省形,有“腹满”义,在字中亦兼有表义作用。后来繁化,加义符“彳”,表示行走,现在又简化为“复”。本义:返回,回来。
走:会意。金文字形象摆动两臂跑步的人形,下部像人脚。合起来表示人在跑。本义:跑。趋也。释名曰:徐行曰步,疾行曰趋,疾趋曰走。
与:赐予也。一勺为与。”会意字,以一、勺示意,勺即酌,以物与人不问所欲,当斟酌而与之。与的本义为“赐予”,为实词。虚词“与”是假借字,可作介词、连词和副词。作连词的“与”,从先秦至现在没有大的变化。介词“与”,唐宋以后又产生了新义,如“使”“将”等义,但这些新义在现代汉语中又消失了。副词“与”是“举”的通假字,也是多音字。
飞:象形。小篆字形,下面象展开的双翼,上面象鸟首。本义鸟飞;飛,鸟翥也。象张翼之形。--《说文》;飞鸟遗之音。--《易·小过》;明珠弹于飞肉。--《太玄·唐》。注飞肉,禽鸟也。;西塞山前白鹭飞,桃花流水鳜鱼肥。--唐·张志和《渔歌子》;鸟倦飞而知还。--晋·陶渊明《归园田居》;鸢飞戾天者。--吴均《与朱元思书》;又如飞凫(飞翔的凫鸟);飞翰(飞翔的小鸟);飞鸿(飞翔中的鸿雁;泛指飞翔;飞龙在天。--《易·乾》;彗孛飞流。--《汉书·天文志》
不复:注释(1):不再。诗句:自君之出矣,不复理残机。出自:《赋得自君之出矣》张九龄
宿曾江口示侄孙湘二首(湘,字北渚,老成之子)(韩愈)
犬鸡俱上屋,不复走与飞。篙舟入其家,暝闻屋中唏。问知岁常然,哀此为生微。海风吹寒晴,波扬众星辉。仰视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