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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识旗枪与弓箭

2024-07-09 20:45:52

『不识旗枪与弓箭』诗句汉字解释:

不:其本义为名词,指未经缔结构造而直接使用的树杈上的原始巢居;后引申为禁止、不要,还可表示不是、非等,以上读作bù;“不”借为“否”时,读fǒu。

识:的含义是知道,认得,能辨别。佛教术语是指人的意识、心智、生命力、理智、分别能力。在早期佛经中,它经与心、意混用,在意义上接近,但因为用法不同,实际的内涵又有所不同。它主要是用来作为指区别对象的认知能力。《说文》曰:“识,知也。”《诗·大雅·瞻卬》:“君子是识。”

旗:旗,熊旗五游,以象罚星,士卒以为期。--《说文》;熊虎曰旗。--《广雅》;师都建旗。--《周礼·春官》;熊虎为旗及国之大阅。--《周礼·司常》;望其旗靡。--《曹刿论战》;泛指各种旗帜;斩木为兵,揭竿为旗。--贾谊《过秦论》;以为旗章。--《礼记·月令》;旗所以立兵也,所以利兵也,所以偃兵也。--《管子·兵法》

枪:旧称与部分地区的语言称铳,其它旧称有火铳、火枪、铁炮。指利用火药燃气能量发射子弹,打击无防护或弱防护的有生目标为主,是步兵的主要武器,亦是其他兵种的辅助武器,在民间更广泛用于治安警卫、狩猎、体育比赛。

与:赐予也。一勺为与。”会意字,以一、勺示意,勺即酌,以物与人不问所欲,当斟酌而与之。与的本义为“赐予”,为实词。虚词“与”是假借字,可作介词、连词和副词。作连词的“与”,从先秦至现在没有大的变化。介词“与”,唐宋以后又产生了新义,如“使”“将”等义,但这些新义在现代汉语中又消失了。副词“与”是“举”的通假字,也是多音字。

弓: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象弓形,有弓背和弓弦,后省去弓弦,只剩下弓背,隶变后变成现在的弓字。弓是汉字部首之一,从弓的字多与弓箭有关系。本义射箭或打;弹的器械;弓,兵也,所以发矢。--《说文》;弓,揉木而弦之以发矢。--《正字通》;带长剑兮挟秦弓,首身离兮心不惩。--《楚辞·九歌·国殇》;良冶之子,必学为裘;良弓之子,必学为箕。--《礼记·学记》;毋弛而弓,一栖两雄。--《韩非子·扬权》;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,士不敢弯弓而报怨。--汉·贾谊《过秦论》

箭:形声。从竹,前声。本义竹名。箭竹;箭,矢竹也。--《说文》;其利金锡竹箭。--《周礼·职方氏》;东南之美者,有会稽之竹箭焉。╠《尔雅·释地》;如竹箭之有筠也。--《礼记·礼器》;箭筹八十。--《仪礼·乡射礼记》;又如箭笋(箭竹嫩笋);箭茁(笋芽);箭萌(小笋);箭筠子竹(一种竹棍子);箭笄(竹制的簪子;搭在弓弩上发射的竹制武器;自关而东谓之矢,关西曰箭。--《方言九》;吾奈无箭何?--《韩非子·十过》;急湍甚箭。--吴均《与朱元思书》;行人弓箭各在腰。--唐·杜甫《兵车行》

『不识旗枪与弓箭』诗句词语解释:

不识:1、不知道,不认识。《诗·大雅·皇矣》:“不识不知,顺帝之则。”郑玄笺:“其为人不识古,不知今,顺天之法而行之者。”唐韩愈《闵己赋》:“行舟檝而不识四方兮,涉大水之漫漫。”鲁迅《<集外集>序言》:“连我自己也诧异那时的我的幼稚,而且近乎不识羞。”2、西周刑法中三种可宽恕的条件之一。指误杀。《周礼·秋官·司刺》:“壹宥曰不识。”郑玄注:“识,审也。不审,若今仇讎当报甲,见乙,诚以为甲而杀之者。”

弓箭:注释(1):这里指代箭法、武艺。诗句:家本清河住五城,须凭弓箭得功名。出自:《杂曲歌辞.少年行四首(其一)》令狐楚

『不识旗枪与弓箭』古诗词出处:

新丰折臂翁-戒边功也(白居易)

惯听梨园歌管声,不识旗枪与弓箭。无何天宝大征兵,户有三丁点一丁。点得驱将何处去,五月万里云南行。闻道云南有泸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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