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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诗为佛事

2024-07-14 19:22:06

『以诗为佛事』诗句汉字解释:

以:用在单纯的方位词前,表示时间、方位、数量的界限,如以前、二十岁以下。表示用、拿,如以少胜多、以毒攻毒。表示因如何以知之,不以人废言。表示目的,如以待时机。表示于、在,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以;949年;0月;日宣告成立。也作连词,同“而”,如城高以厚。

诗:形声。从言,寺声。本义诗歌;诗言志,歌永言。--《书·舜典》;诗,志也。--《说文》;诗所以合意,歌所以咏诗也。--《国语·鲁语》;教六师,曰风,曰赋,曰比,曰典,曰雅,曰颂。--《周礼·大师》。毛诗序,在心为志,发言为诗。;临清流而赋诗。--晋·陶渊明《归去来兮辞》

为:多音字,一般表示做(作为),表示为某人做某事。有时也表示被动。

佛:从人从弗。人表意,表示看不清楚;弗表声,有"不正而使其正义“之义。佛,表示看不清楚而想看清楚之意。

事:一般指社会和自然界上的事情,事务,现象,情况等。在哲学上,事的定义:就内涵方面而言:事是指质量空间分布的随时变化。因为物质是质量空间分布,所以事也可定义为:物质随时间的变化。就外延方面而言:事包含宇宙中发生的所有事件。事是所有精神事件的统称。宇宙中的事都必须经历时段,所以都是精神事。这个事概念的外延不仅包括人类之事,也包括动物事、植物事、细菌事、病毒事等等生命体之事,还包括所有非生命体之事。

『以诗为佛事』诗句词语解释:

佛事:1、佛家谓诸佛教化众生之事。《观无量寿经》:“顶上肉髻如鉢头摩花,於肉髻上有一宝瓶,盛诸光明,普现佛事。”宋苏轼《十八大阿罗汉赞》之十七:“孰知毛窍,八万四千,皆作佛事,説法炽然。”2、指僧尼等所作诵经祈祷、拜忏礼佛等事。《金石萃编·北齐临淮王像碑》:“遂於此所,爰营佛事。”《宋史·文苑传四·穆修》:“母死,自负櫬以葬,日诵《孝经》、《丧记》,不饭浮屠为佛事。”《红楼梦》第七十回:“话説贾璉自在梨香院伴宿七日夜,天天僧道不断做佛事。”端木蕻良《科尔沁旗草原》十六:“只是在家里请法师做佛事,超度亡魂早祓苦界。”3、佛士。指佛像,菩萨像。事,通“士”。北魏杨衒之《洛阳伽蓝记·长秋寺》:“庄严佛事,悉用金玉,作工之异,难可具陈。”唐韩愈《陪杜侍御游湘西两寺献杨常侍》诗:“路穷臺殿闢,佛事焕且儼。”

『以诗为佛事』古诗词出处:

题道宗上人十韵(白居易)

是故宗律师,以诗为佛事。一音无差别,四句有诠次。欲使第一流,皆知不二义。精洁沾戒体,闲淡藏禅味。从容恣

以诗为佛事相关的名字:

出自『题道宗上人十韵』的句子:

  • 如来说偈赞
  • 菩萨著论议
  • 是故宗律师
  • 以诗为佛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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