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:从方从攴;形声。从攴,方声。本义:驱逐,流放。;汉字,形声。从攴,从方,方亦声。“方”义为“城邦国家”。“攴”与“方”联合起来表示“以国家的名义将罪犯驱逐出境”、“攻克敌方城邑后将其全体居民强制驱离”。本义:驱逐,流放。
杯:盛酒、水、茶等的器皿,多为圆筒状或喇叭状,材质多为木、金属、玻璃或陶瓷。
书:形声。从聿,者声。聿,即笔。隶书省者成曰。《说文》书,箸也。箸(著)即显明∠起来表示用笔使文字显明,者、箸音近,故者有表意作用。本义书;写,记录,记载;書,著也。--《说文》。
案:古称案几,本义是指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,亦指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。
上:下面的一长横代表水平线,上面的一短横是指示性符号,表示位置在水平线以上这一概念,属指事造字方法。
书案:1、公文案卷。《后汉书·刘玄传》:“韩夫人尤嗜酒,每侍饮,见常侍奏事,輒怒曰:‘帝方对我饮,正用此时持事来乎!’起,抵破书案。”唐刘禹锡《白侍郎大尹自河南寄示池北新葺水斋即事招宾十四韵》:“酒瓶常不罄,书案任成堆。”2、长形的书桌。唐白居易《偶眠》诗:“放盃书案上,枕臂火炉前。”宋欧阳修《读书》诗:“至哉天下乐,终日在书案。”曹禺《北京人》第一幕:“窗前有楠木书案,紫檀凳子。”
偶眠(偶一作醉)(白居易)
放杯书案上,枕臂火炉前。老爱寻思事,慵多取次眠。妻教卸乌帽,婢与展青毡。便是屏风样,何劳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