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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于坛场

2024-04-02 07:16:16

『告于坛场』诗句汉字解释:

告:本义为告祭。后引申为大声宣布,对人表达之义,也引申为请求、辞别,还表示向公众通知的内容。

于:于是迂、纡的本字,本义为曲折。较早的字是在“干”的旁边有一条迂曲的线,行路时要绕着走。“于”;,从古代就有这个字了,只是和现在的意思不同,属古今异义。“于”不是“於”的简体字(《简化字总表》、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都没有规定“於”简化为“于”,《新华字典》对“於”的解释是“同于”),“于”、“於”多数情况相通,但“于”并不能代替“於”的全部意义,“於”也并不能代替“于”的全部意义。同时“于”也是一个姓氏,但不同于“於”姓。常见于文言文中。

坛:①古代举行祭祀、誓师等大典用的土和石筑的高台;②用土堆成的平台;③僧 道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;④文艺界、体育界或舆论 阵地;⑤一种口小肚大的陶器。

场:字从土从昜,昜亦声。“昜”意为“播散”、“散开”。“土”与“昜”联合起来表示“一块平地,用于摊晒谷子”。本义:晒谷平地。又;指人群集散的平地。此音、义由“晒谷平地”引申而来。又用为量词。

『告于坛场』诗句词语解释:

坛场:1、古代设坛举行祭祀、继位、盟会、拜将等大典的场所。《史记·封禅书》:“诸祠各增广坛场,珪币俎豆,以差加之。”《汉书·高帝纪上》:“於是汉王斋戒设坛场,拜信(韩信)为大将军。”《后汉书·刘玄传》:“众虽多而无所统一,诸将遂共议立更始为天子。二月辛巳,设坛场於淯水上沙中,陈兵大会,更始即帝位,南面立,朝羣臣。”《南齐书·礼志上》:“息殿去坛场既远,郊奉礼毕,旋幸於此。”宋欧阳修《太清宫烧香》诗:“坛场夜雨苍苔古,楼殿春风碧瓦寒。”王闿运《<衡阳县志>序》:“乾隆分治,剏立坛场。”2、法坛。佛家讲经说法之所。唐柳宗元《南岳般舟和尚二碑》:“佛法至于衡山,及津大师始修起律教,由其坛场而出者,为正法。”唐皇甫冉《送延陵陈法师赴上元》诗:“延陵初罢讲,建业去随缘。翻译推多学,坛场最少年。”清袁枚《新齐谐·陈紫山》:“陈目且瞑,强起张目答曰:‘来原无碍,去亦何妨?人间天上,一个坛场。’言毕,跏趺而逝。”3、指政坛,政治舞台。康有为《大同书》戊部第五章:“凡登坛场而执政者皆男子也。”

『告于坛场』古诗词出处:

奉和圣制烛龙斋祭(张九龄)

我后其勤,告于坛场。精意允溢,群灵鼓舞。蔚兮朝云,沛然时雨。雨我原田,亦既有年。烛龙煌煌,明宗报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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