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窃比稷与契

2024-05-12 03:39:22

『窃比稷与契』诗句汉字解释:

窃:它一般的意思从米,以米为穴,意为虫在穴中偷米吃,是会意字。

比:二人为从,反从为比,相背而北。相随而从,相对而比,相背而北,相转而化。〈动〉;会意。从二匕,匕亦声。甲骨文字形,象两人步调一致,比肩而行。它与“从”字同形,只是方向相反。《说文》:“二人为从,反从为比。”本义:并列;并排。;

稷:1.古代称一种粮食作物,有的书说是黍一类的作物,有的书说是谷子(粟)。2.古代以稷为百谷之长,因此帝王奉祀为谷神3.姓。

与:赐予也。一勺为与。”会意字,以一、勺示意,勺即酌,以物与人不问所欲,当斟酌而与之。与的本义为“赐予”,为实词。虚词“与”是假借字,可作介词、连词和副词。作连词的“与”,从先秦至现在没有大的变化。介词“与”,唐宋以后又产生了新义,如“使”“将”等义,但这些新义在现代汉语中又消失了。副词“与”是“举”的通假字,也是多音字。

契:古文字的“契”字,右边是一把刀形,左边的一竖三横表示是用刀在一块小木条上刻下的三个记号。它形象地反映了上古时代结绳记事之外的另一种主要记事方法———契刻记事。楷书的“契”字增加“木”旁”则表示这种契刻记事是以木条为材料的。后来“木”误写成“大”,就成了今天的“契”字。契的本义为刻,引申为指符契,又引申为指契约、文卷;用作动词,则有符合、投合之义。

『窃比稷与契』诗句词语解释:

窃比:1、谦词。私自比拟。《论语·述而》:“子曰:‘述而不作,信而好古,窃比於我老彭。’”刘宝楠正义:“窃者,《广雅·释詁》云:私也。夫子谦言,不敢显比老彭,故言私比也。”唐苏瓌《兴庆池侍宴应制》诗:“如临窃比微臣惧,若济叨陪圣主游。”宋陆游《岁晚》诗:“从宦虽如棋已决,治经窃比茧初繅。”

稷与契:注释(1):传说中舜帝的两个大臣,稷是周代祖先,教百姓种植五谷;契是殷代祖先,掌管文化教育。诗句:许身一何愚,窃比稷与契。出自:《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》杜甫

『窃比稷与契』古诗词出处:

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 / 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(杜甫)

许身一何愚,窃比稷与契。居然成濩落,白首甘契阔。盖棺事则已,此志常觊豁。穷年忧黎元,叹息肠内热。取笑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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